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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 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建设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3年09月06日07:29

 近日,生态环境部、中国气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探索和总结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路径和模式,提高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并为积极推进全球适应气候变化进程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气候变化导致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和各类缓发不利影响不断加剧,以防范气候风险为目标建设气候适应型城市,对保障城市安全运行、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潜力具有重要意义。《通知》明确,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到2025年,优先遴选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试点城市先行先试,探索有益经验并积极推广;到203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

《通知》明确十项重点任务。其中,中国气象局将与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牵头强化城市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具体内容包括建设高精度城市气候变化监测、预测和预估基础数据集;探索开展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的精细化定量监测与评估、预估及归因分析;建立跨部门气候风险联合会商评估工作机制;加强气候变化影响显著区域的地质灾害综合防控。

中国气象局还将牵头做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风险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工作。包括建设以地面自动气象站为主的立体精密、智能协同的城市综合气象观测系统;建立气象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监测与预警预报体系,完善定量化监测指标体系,开展精细化网格预报预测;因地制宜建设早期预警平台和分灾种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立多源资料融合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灾情数据库;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防联控的常态化管理体系,制定完善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预案、应急处置和救灾响应机制。

此外,气象部门还将参与完善城市适应气候变化治理体系、加强城市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建设、优化城市适应气候变化空间布局、增强城市基础设施气候韧性、推进城市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建设等。

下一步,中国气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好《通知》明确的各项任务,加强沟通协调,强化信息共享和支撑保障,推动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进一步深化。

(作者:叶奕宏 王畅 责任编辑: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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