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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气象局部署开展气象科技小院建设工作
推动农业气象科技成果实地转化应用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3年10月13日19:40

10月8日,中国气象局印发通知,要求各地推进气象科技小院建设。

此举旨在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小院同学们的回信精神,切实落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

通知要求,气象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农业气象科技工作者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精神,坚持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的气象科技“三评”改革方向,充分认识科技小院在深挖农业气象服务需求、凝练科技攻关问题、检验和转化科技成果、实施“融入式”农业气象服务、提升服务效益、促进科研业务融合、强化实用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功能作用,在推进气象科技小院建设过程中,统筹推进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社会服务现代化,提升智慧农业气象服务水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弘扬新时代科学家精神。

通知指出,农业气象相关领域的科研院所、基地平台、创新团队和特色农业气象服务中心、农业气象试验站(基地)、省级农业气象中心等单位,可结合实际,在行政村、乡镇、农业科技园区等谋划建设气象科技小院。小院建设要坚持需求导向,坚持科技创新,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深度合作,建立服务需求和攻关问题从生产一线中来、科技成果和服务产品全面融入农业生产的发展运行模式,提供高质量的“融入式”和“定制式”农业气象科技赋能服务。

通知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局是气象科技小院建设的主体单位,要加强统筹谋划,强化能力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小院的功能作用。国家气象中心、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中国气象局沈阳大气环境研究所和中国气象局农业气象保障与应用技术重点开放实验室要强化对气象科技小院建设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国气象局科技与气候变化司、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司将在各单位工作基础上,遴选一批具有引领示范作用的国家级气象科技小院,并加强农业气象关键共性技术的统筹攻关,为各地气象科技小院提供共性技术成果支持。

(作者:刘蕊 责任编辑:刘淑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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