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资讯>综合
东莞:气象灾害防御条例发布 来源:中国气象报社 日期:2022年06月27日08:46

 6月14日,广东省东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东莞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是东莞市第一部气象灾害防御专项法规,规定了适用范围,市镇两级政府、相关部门及其他主体的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相关部门预防大风、暴雨、雷电等灾害的具体措施,预警信息发布及传播办法,应急预案启动及应急处置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条例》规定,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气象灾害防御职责的机构和专职人员,加大气象灾害防御经费投入,压实镇(街)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

《条例》还对东莞频繁发生、影响较大的台风、暴雨、雷电等气象灾害,分灾种、分部门规定了具体的预防措施,将防雷减灾纳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职责范围,规定建筑工程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过具备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的机构检测,并合格。《条例》明确,市政府应根据气象灾害的危害程度和应急预案宣布采取停工、停产、停运、停业等应急处置措施,并对各相关部门、镇(街)、村(居)委会和船舶、景区、交通、在建工地等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进行细化。

(作者:王雪婷 责任编辑:张林)



图解 更多